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

2024-11-26 09: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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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父母平等的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具体的抚养费计算方式如下:
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抚养费没有固定的数额。只要是经双方协商确认一个具体数额即可。但为了防止后期出现矛盾和争议,最好不要单纯约定某个数字,而是采用浮动式的数额调整方式,比如每间隔几年抚养费上调一定比例,这样便于满足孩子不断增长的抚养费需求。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则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花费、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综合确定一个数额。所以这个数额也并不是确定的,也没有具体的公式,而是会根据上述情况综合确定。但通常来说,抚养费最重要是考虑孩子的实际正常花费,以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月收入的20%-30%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