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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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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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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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最好你直接到你户口所属的公安派出所问一下就知道了
您可以带户口本和原身份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原则上已办身份证的不再变更,如果你有正当理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改(填表)审批即可。先将户口上名字改了,才能改身份证上的名字的。
当然可以改,拿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在写一份姓名变更的意见或者材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就可以了
不过改名字的程序是非常麻烦的,需要时间和钱
可以改姓名,但是如果你超过18岁,改名字非常的麻烦。
1.需要你提出书面的申请;
2.需要你的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才能到公安局申请;
然后好像还要等一段时间,才有结果。
成功与否,我不知道。以前我想改,但是到公安局咨询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太麻烦。
可以的。。
不过很麻烦。要很多的证明。
比如,读书的学校证明,你是曾用过这个名字。曾用名
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等等
其实,无非是让
大纵,机构证明和承认你现在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