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行。法律规定,父母是孩子第一监护人顷陪,只要父母有一方在世,在世方就要尽到抚养义务腊轿。生活确有困难,可向雀局蠢奶奶寻求帮助。但奶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给予抚养费。
太过分了,这是讹诈,父母抚养孩子是法定的义务,爷爷奶奶没有抚养权。
孩子妈妈向老人要孩子的抚养费?
这事情不靠谱。离婚了,前夫去世,就没有了来源。法院不会支持的姿前。
除非孩子妈妈许迹好清诺,将来给袜手老人送终。并立下字据。
不可行。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
72岁的老奶奶还等的孙子成年后抚养她呢。
这个清旁嘛……估计不可行的!孩子的“奶奶”不是“当事人”!真正“当事人”已经死亡!有可能不能继续履行“法院的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只可能将真正的“当事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变卖”,来继续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要是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物脊”,只能中断,甚至答蚂橡是提前终止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