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候怎么分配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2024-12-05 08: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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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没有房产证的话,一般是按照房子价值来分的,毕竟房子也不能分割成两半,分割的时候,双方哪一方要房子的则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性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房子没房产证,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二、房子没房产证,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对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夫妻只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而原售房单位仍享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权,如果要确权或者分割,就必然要涉及对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在双方协商不一致时还涉及竞价、拍卖等一系列问题,这一系列行为要考虑原售房单位对房屋享有的一定比例的所有权。因此,人民法院对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也不宜作出判决,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对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部分产权”的,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根据国务院住房改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福利性公有房屋的,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足交清后,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以上即是房子没有房产证,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的简单解答。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并不像文中所说的那样简单。由于生活的复杂性,每个家庭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实际情况,因此,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由哪方居住比有房产证离婚时的分割更加麻烦。因此,对于房子没房产证,离婚如何分割有疑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好的办法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由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样,答案不仅会更准确一些,而且能够帮助您在取得房产证后,房子的归属提供有效的操作方法,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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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法院不会处理。
什么时候取得了房产证,双方可以另行起诉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3: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