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我家住过一段时间订婚之后女方反悔并以从我家住为由不退彩礼钱我们也没找媒人该怎么办

2025-01-26 00:21: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都没登记,而且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情形,原则上对方主张不能成立,但是你需要起诉。在诉讼中法院一定会看你们的事实婚姻情况:1.是否以夫妻社会关系社交及生活;2.生活在一起的时间长短;3.是否举办婚礼;4.其他可以证明事实婚姻的情形。上述问题由对方进行举证,法院根据证据进行裁判(女方反悔也是裁判依据之一)。

回答2:

1、首先,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要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法院讲究的是证据,你要举证证明彩礼的存在!根据你讲的你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是单纯的证人证言证据力较低。如果你不能承担举证责任,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结果。这是非常正常的!法律面前都是讲究证据的,不能什么人自说自话就要求法院支持!如果你证据不足而败诉,那是正常的,不能说是肯定是法院里面做了手脚!那是毫无依据的。

回答3:

答案 :
法律上,如果是彩礼,即使是男方退婚,或者难题分手,只要男方让退还彩礼,女方是必须退的哦。
因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是支持的。
现在想也是,现在彩礼数额很多地方都很高,有的甚至是房产,怎么可能因为男方退婚,就全部不还了。
那男方为了让这彩礼物有所值,就勉强结婚,或者无论女方做什么,都不敢退婚了?毕竟退婚也许不见的是男方的错,也可能是女方的原因,或者其他因素导致。
因此法律上,没有男方退婚,女方就不还彩礼这个规定哦。
只要男女双方没结婚,甚至结婚了没怎么共同生活,彩礼都需要返还的。
但是那种根据风俗给你父母的彩礼钱,或者给亲属的一些习俗相关的钱财,因为结婚才写你名字买的房子,车等,都是必须返还的。
因此,男方退婚,女方不返还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当然如果男方自己不要了,不追究,由于彩礼这个属于民事纠纷,那就女方凭借自己意愿归还了,但是如果男方要,还闹上了法庭,法律上,女方是应该还的。

回答4:

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的,如果双方未结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鉴于你的情况,是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钱。

回答5:

法律规定,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未结婚,应返还。女方的理由不成立,诉讼或者直接去对方家里谈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