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丹麦化学家布朗斯特和英国化学家劳莱各自独立地提出了酸碱质子理论。按照理论,凡能给出质子的都是酸,凡能接受质子的物质都是碱。符合此种定义的酸碱分别被称为布朗斯特酸、碱,或者质子酸、碱。酸碱之间的变化转换,仅仅在于质子的转移。因此酸碱之间存在共轭关系,可互相转化。酸给出质子,就成了其共轭碱。碱结合质子,就成为其共轭酸。简单说,酸中有碱,碱能变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