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帮员工承担部分个人所得税,工资表要怎么做?企业承担这部分的税费可以加入工资表吗?

2024-12-19 20: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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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帮员工承担部分个人所得税,个税部分要算进工资表,应付工资为含税的,实发工资为不含税的。企业承担部分加入工资总额时,还要考虑个税的影响。

工资一万元,扣除个人承担的600元的税费,(暂不计社保和公积金)应得工资是9400元,如果这600元中的400元由企业来承担,员工实际收到工资9800元,应发工资就是:

(9800-5000-555)/(1-20%)+5000=8396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8396-5000=3396

应交个税:3396X20%-555=124.2元,

实发工资:8396-124.2=8271.8元。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

回答2:

企业帮员工承担部分个人所得税,个税部分要算进工资表,应付工资为含税的,实发工资为不含税的。企业承担部分加入工资总额时,还要考虑个税的影响。工资一万元,扣除个人承担的600元的税费,(暂不计社保和公积金)应得工资是9400元,如果这600元中的400元由企业来承担,员工实际收到工资9800元,应发工资就是:
(9800-3500-555)/(1-20%)+3500=10681.25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10681.25-3500=7181.25
应交个税:7181.25X20%-555=881.25元,
实发工资:10681.25-881.25=9800元。

回答3:

个税是代扣代缴
工资表正常做
个税挂两个明细科目 个人负担和公司负担即可

回答4:

工资还是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