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为和防为过当完全是两个法理层面,不可相提并论概念不同使结果性质有本质区别。比如持刀人明知这把刀会要对方性命,还身藏前往在实施过程中举刀协命被对方闪身让过夺下刺死举刀方,完全附和正当防为的构成要件,带刀人动机明确目的是想索要性命而来,过程中实施行为致人死地,除此之外的就属防为过当致人死亡追究法律责任
怎么证明你是防卫过当,而不是你想治他于死地这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