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电梯、公共照明该不该公摊

物业小区电梯、公共照明该不该公摊
2025-02-14 13: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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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重庆的住宅小区电梯、公共照明应该公摊。"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渝价[2004]778号文件,“由于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如楼道照明、消防通道照明、电梯间照明、院墙路灯、小区路灯、草坪灯、小区水景、二次供水泵、自备发电机油料)的用水、用电费用未进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应按户据实分摊后由产权人或使用人缴纳。”

通常来说,物业公摊的水电费主要为:
1、公共照明电费,包括楼道内照明和园区夜间照明
2、临街建筑的轮廓灯电费
3、公共区域维修时设备用电费用
4、园区绿化小品的能源费用(如喷泉、水景观等)
5、园区绿化的水、电费用

电梯用电包含在电梯费用中,但是有些物业公司将电梯维护维修费和电梯运行费分开收取。
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生活水箱消毒费用应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但有些物业也会把这个费用分离出来单独向高层住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