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办好去落户还需要带什么证件

2024-10-30 03: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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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的问题,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