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礼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女儿抚养权问题:
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适用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中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你的情况对于你争取抚养权不太有利。不过,该意见同时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所以,你最好是同对方协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来源: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6874863.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016953.html?fr=ala0
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请律师帮助你吧。
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