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别人打我让开了一次,他又来打我,我还手了,把他打伤算自卫吗

2024-12-21 09:41:5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对于一般的打架斗殴行为是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二、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1.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三、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2:

这种法律上规定很清楚,首先他对你造成威胁你才能还手,其次在他对你失去威胁,也就是你还手把他打趴下,假如你再继续殴打就属于犯罪,不继续就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