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乙是走来回,且速度不变
则:
乙追上甲所用的时间 与 乙从相遇点返回A地的时间相同
乙从相遇点返回A地的时间 与 甲从相遇点到达B地的时间相同
乙追上甲所用的时间 与 甲从三千米前启动到达相遇点的时间相同
即:
甲从3千米时运行到相遇点的时间 与 从相遇点到达B地的时间相同
如甲速度不变, 则甲从3千米处出发到达相遇点说走的路程等于从相遇点到达B地的路程, 则相遇点距离B地(15-3)/2=6千米
则从乙出发时至相遇前,相同的时间内
甲走了6千米
乙走了9千米
甲速度同乙速度的比为 2:3
设乙追上甲时行了X千米,甲行了(X-3)千米,则甲乙的速度比是:(X-3):X
乙回到A地与去时行程相同,则甲相遇后的行程也就是:X-3
3+(X-3)+(X-3)=15
X=9
所以甲乙速度比是:(9-3):9=2:3
设乙速是甲速的t倍。v为甲速
2(3/(t-1)v)=12/v, t=3/2=1.5.
∴乙速是甲速的1.5倍。
甲比乙为5比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