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聚财通”(电子II类账户专属)产品,主要是指个人客户在中行开立电子II类账户并签订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期为一年,“协议有效期内”指签约之日至到期日前一日),当客户指定的电子II类账户在签约之日起的90天存款总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90万元时,中行将在保留原有电子II类账户计、结息规则基础上,对于协议有效期内的存款,根据90天存款总金额对应档次,给予相应的中银聚财通收益。
目前,手机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渠道面向二类账户的中银聚财通产品已停办,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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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聚财通是客户与银行签订跨行资金归集协议后,将客户在其他银行的借记账户资金无卡归集到指定的同名账户中,方便客户更方便进行跨行转账、理财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