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格式合同,应当按对合同提供方不利的解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物洞兆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颤仿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罩租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综上,遇到合同中有霸王条款,或者前后解释不一致的条款,当事人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两份矛盾的合同,按照合同法规定,后签订的合同视为对前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后约优先。
如果是一份合同约定事项段模不明或就某事项前后约定条款相矛盾的,可视为约定不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握棚缓意思。
你可以与对方先行协和裤商,确定合同条款内容,协商不成,可以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起诉。
以后者为准。
已前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