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规划用途公建是什么意思,能当二手房销售吗?

2024-12-14 20: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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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规划用途公建表示该房性质为”公有住房“,已经私有化的公房再次出售按二手房交易进行;没有发生过交易的公有住房第一次发生交易,需要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的条件,购买人也需要满足购买条件。
各地的公有住房出售的流程具体规定不一样,基本上都要先报公有住房出售的主管单位审批,同意然后再去房管局过户。以下是重庆地区的要求和流程,重庆地区公有住房转个人产权的前置审批单位是“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一、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2、《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渝住改发[1994]07号);
3、《重庆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住改发[2001]1号);
4、《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申办程序》(渝住改发[1995]110号);
5、《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出售非成套公有住房申办程序>的通知》(渝住改发[2001]202号);
6、《重庆市住房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公有住房出售现住房折扣的通知》(渝住改发[2004]77号)。
二、项目内容
公有住房出售
三、申请材料
1、关于出售公有住房办理权属登记及相关手续的请示 原件1份
2、公有住房出售情况汇总表 原件1份
3、公有住房出售职工分户登记表 原件1份
4、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评估报告书 原件1份
5、售房款、公共维修基金到帐证明 原件1份
6、房屋产权证书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公有住房出售职工清册 原件3份
涉及非成套住房出售、房改房腾退、房屋换购以及换购退还房由单位收回的,需分别补充以下材料:
1、重庆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原件1份
2、房改退出房出售一览表、职工退房申请 原件各1份
3、换购房屋情况明细表 原件1份
4、单位应收回换购退还房明细表 原件1份
依据:
1、《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申办程序》(渝住改发[1995]110号);
2、《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出售非成套公有住房申办程序>的通知》(渝住改发[2001]202号);
四、受理条件
1、房屋面积已经勘测机构核查
2、房屋价格已经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评估
3、出售房屋价格符合规定标准
4、 售房款、公共维修金已按规定缴交并存入资金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户
5、涉及非成套住房出售的,还需符合:所出售的房屋经鉴定为安全房屋。
五、申请受理机关
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六、决定机关
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七、收费标准

八、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办结
九、证件及有效期限
《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
十、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单位在办理公有住房出售批复之前,所售房屋须经房屋面积勘测机构核查,房屋价格须经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评估,若出售房屋系非成套住房,该房屋须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

回答2:

都不是!
公共建筑 ====开发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种公用建筑, 或者是政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
一般是不可以出售的!你当初能买就是因为08年 刚实行商品房 管理混乱!
具体怎么解决国家没有明确规定! 得看地方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