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和父母共用一户口本现如何分开

2024-11-27 09: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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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首先是一个家庭组织的概念
一个家庭组织至少要包括父亲,母亲,孩子三个基本单位
如果你是个单身
那就不能"自立门户"

你说的意思就是所谓的"分家"
那你至少要有:
1,独立的住所
2,合法的配偶

符合这两种条件
你才能成为一个户主

比如你和你合法的妻子
在某地合法地买了一套房子
那你就是这幢房子的"户主"
你拥有独立的"户口本"

你办这个"常住人口户口本"是用你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办的
而这与你当初办身份证是不一样的
因为当时你办身份证时需要用你老爸的户口本

将来你小孩出生要办身份证
那就要拿你的户口本去登记
你就是真正的"户主"了

简单点,
你有一套合法的独立住所
你就是一个户主了

回答2:

只要你有地方落户口,或是你自己购买了住房,你可以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到你目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开具分户申请证明,。完后凭开具的证明,以及身份证,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管理户籍的派出所,要求办理分户手续,给你单独开个户,你就有了只有你一人姓名的户口本,你家老户口本显示你已经迁走。

回答3:

回答4:

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回答5: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