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你提出的问题,得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1、财产分割与谁先提出离婚以及主要因某方的因素而形成无关,只与夫妻财产的形成有关,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形成的财产和婚前某方未经公证的婚前财产),与是谁的名字无关;2、离婚时夫妻双方各得一半,已成年的孩子没有财产分割权(未成年的则有抚养费),不是三一三余一的问题;3、谁得房子谁得钱,最终还得协商处理,如果法院硬判,我认为一是会倾向于弱者,二是会倾向于经济条件较差的一方;4、既然是到法院离婚,当然就要请律师了。
不过,共同走过了几十年,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呢?能协商尽量协商,能不离尽量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