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原件,须于发布此通知后由以上指定中的一家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合格并盖章。
2.《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网报上传照片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须提供现场核验的证件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