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soso用户3级2010-10-28
你使用的集体土地被征用可能没有安置,但应该有补偿.你的户口迁出只是上学需要,并不代表你已经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你毕业了不回来,户口没能迁回,则不再是.所以不再安置,但补偿是根据你的土地证而言的,有土地证就应该有补偿.但并非所有地方的政策都规定能享受补偿,因为现在实行村民自治,有些地方的村民不讲道理,像你这种情况,他们就不给的.
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只有全家户口迁往设区的市,承包土才收回.所以承包地没收回,有土地证,就应该有补偿.但户口已是城镇的,不再安置.
2\你的集体土地证上的农村房屋拆迁有安置补偿的,这个是与户口迁出无关的,因为房屋拆迁与征地补偿有差别.房屋你拥有的是所有权,受物权法保护,拆迁绝对有安置补偿,但征地补偿是根据是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标志的,户口的迁出某种意义上说明你暂时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是有影响的.
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时,如果拆迁安置房是集体土地房屋,农村户口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城镇户口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拆迁补偿的多少只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和户口没关系。
居民在农村有始居房,如拆迁、赔偿和农村户口是否有区别,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原则上,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是村民才可以拥有,但是由于历史问题,或者原农村村民农转非后继续使用宅基地,通常如果被拆迁,其使用权和补偿应该是一样的,但是对于安置费等还是有区别,具体以各个地方规定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