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一)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准则所指的控制包括:(1)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 (2)投资企业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判定:①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③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④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二)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投资准则所指的共同控制,仅指共同控制实体,不包括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财产等。共同控制实体,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投资建立的实体,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三)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济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至50 9/6的表决权资本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此外,虽然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确认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4)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资料。 (5)其他能足以证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四)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是指除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的情况。具体表现为:(1)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同时不存在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 (2)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实质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控制
2.共同控制
3.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一)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准则所指的控制包括:(1)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
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