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在跟女方结婚后,房产证上写上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怎么判?

2024-11-04 0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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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在拆迁前你的户口在安置地,其房房产证上有夫妻一方的姓名就应算算共同财产的。。。
如果是夫妻在拆迁前,共建房产,不菅户口在不在,都是共同房产,如果只写一方的,也是共同房产。
如果你的户口没在拆迁地,房产只能是一方的。因为这房产应属婚前方产。

回答2:

这个如果离婚的话女方是不能分到这个房子的,因为这个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没有理由分这份财产,如果是拆迁的时候你的户口也有拆迁的份这样你就有权力分这个房子了,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3:

如果分配安置房时 你们已经领取结婚证 那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如婚前房产已经分配完毕 则不属于婚后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