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此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要在考量强制性规定所保护的法益类型、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交易安全保护等因素的基础上慎重判断“强制性规定”的性质。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交易标的禁止买卖的,违反特许经营规定的,交易场所违法的,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关于经营范围、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行政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当认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律赢惠-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让每个人都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