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2025-01-07 2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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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回答2:

异地不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根据不同的地区的要求不同,办理的时候携带的手续如下:

1、本人携带户口薄原件;

2、户主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户主不用去,本人拿着户主的身份证即可);

3、房产证原价和复印件;

4、房管局开具的门牌号(拿着房产证去当地的房管局开具);

5、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函一份(加盖公章)。

根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而临时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主要在于缺失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原籍审核,在短时间内难以确认居民身份,故不予以办理。

回答3:

身份证能不能异地办理

回答4: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