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跟备案登记没有关系。没有备案登记,只要双方签字盖章,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
根据《关于销售商品房须登记备案的通知》,凡商品房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销售人应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凡是国内个人和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到购房的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凡是涉外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该到天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开发企业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合同内容填写清楚,各种印鉴清晰,如有补充合同,应装订在统一合同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在合同最后应付上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平面图,并加盖骑缝章;
根据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交纳房屋买卖契税,并由契税代缴部门为其开具纳税完税证。不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办理交易、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各项手续,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未按本通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
有效的。
理由如下:
1.如果合同的签订是在平等自愿且不妨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那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生效。据此判断你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已经生效了。
2.关于合同签订之日的证明问题
如果将来发生纠纷,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十分重要的。
证明方式可以用推理方式,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上肯定有付款日期和交房日期,按照日常习惯进行推理,签订时间肯定要早于付款时间和交房时间。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可以与开发商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来确定合同签订日期。
还有一种方式是电话录音,可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销售人员或销售负责人确认某年某月某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只要对方对此不予否认,那么就可以推定为在该日期签订了合同。当然这个电话录音自己要保存好,万一以后发生纠纷是很有利的证据。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