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备形态:在预备阶段被迫停止。起身去进行犯罪,尚属预备。 只有进行该罪规定的实行行为时,才算着手。 何为实行行为?
2.未遂形态:在实行阶段被迫停止;不是没有
发生
危害结果,而是没有达到该罪法定的既遂标准(如杀人未杀死,但致人重伤)。 ◆未遂犯的种类: ——实行完了的未遂和未实行完了的未遂; ——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3.中止形态:在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和实行行为完成后都能成立,是主动停止。但在有危害结果发生时,必须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既遂结果发生,才成立中止。此时犯罪必须尚未既遂,否则就属于既遂后的恢复原状,不能成立中止。 认定“能而不欲”和“欲而不能”时,“能”是主观标准还是客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