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证处办理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2024-11-26 16:56:0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受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1、该监护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2、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规定;

3、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在新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在出现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时,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