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乙方提出离职但是没有提前一个月说,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2025-01-25 09: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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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资如果用现金发放,应该在劳动者离职当天结清;如果使用银行卡发工资,应该在下个发薪日发放;但劳动者如果没有完成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那么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的,不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回答3: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那么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的,不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实际出勤结算工资。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