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其次,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必须出示离婚证,且其离婚证已经丢失或者破损,那么当事人可补办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因此,当事人在办理复婚登记的时候无须出示离婚证,但是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一,双方复婚时,需要提供当事人的无配偶证明,所以当事人的离婚证,就是最好的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二,当事人在办理复婚登记的时候,如果需要双方的离婚证,那么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丢失了,怎么样去复婚”,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由于法规规定,复婚手续与登记结婚的手续相同,因此,你可随带一切结婚登记的相关证明证件(包括照片),向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根据规定,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的登记手续,都在婚姻登记处进行),告知原离婚证件遗失,让他们在电子档案中查找,他们应该会有当初你们离婚时的登记记录。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二是,如果他们不认定上述做法,你可向他们申请补办离婚证,他们应该会给你补办的。补办了离婚证后,然后再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你要拿着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去补办一个离婚证。
注:这几样东西,离婚协议书是最重要的,如果丢失了,你可以要民政部门(双方离婚的地方)去查找,离婚协议一式三份,民政局留有一份。找出来后补办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补办离婚证。
等这些都补齐了,拿着双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去办复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