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一审第二次开庭后多久判决?

2024-11-07 07: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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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未规定第二次开庭后多久判决,具体由主审法官安排,但应当在审限内审结。  

第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  

扩展资料:  

法院拖延审理的救济途径  

1、如果案件涉及法院的相关人员,可以申请其回避;  

2、如果法官恶意拖延时间,超过法定期间,可以投诉法官拖延办案,贻误工作。以违反《法官法》第三十二条为由向其上级反映。  

3、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或向检察院申请其介入审理活动中。《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4、如果一切合法的途径都不行的话,可以使用当前流行也是作为法治社会最无奈的方法,寻求新闻媒体帮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回答2:

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回答3:

和第几次开庭无关。一审简易程序(独任,一个法官开庭)三个月审限,普通程序(合议庭,三个法官开庭)六个月审限。如果简转普,时间会更长。另外,普通程序还可以延长六个月。另外涉及公告,鉴定等事宜,统统暂停审限

回答4:

\我们二省8月3O号开庭还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