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卷烟消费税的问题

2024-12-29 21: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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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的税率正确,那么,你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不过,卷烟的消费税进行了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做出必要调整。

新文件规定,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56%,乙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36%,雪茄烟由原来的25%调整为36%,另外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5%。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2.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