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表述,乙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涉嫌殴打他人,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不简单地认为是纠纷。
如果,仅仅是轻微伤,伤者也未报警那还是在民事纠纷范围;如报警可能变为治安案件;如果是起诉,但仅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也属民事;如起诉要求赔损失并提出追究造成伤害的责任,可能成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关键看伤者的要求,不过法院会根据事实作出判决的。
其实问题一定不是这么简单,甲方没有理由替乙方做丙方的事,即使甲方愿意垫付劳务费,也是甲乙双方的事,有合同,甲方愿意这样做,乙方也同意,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如果甲方跳过乙方,擅自向丙方付款,那是另外一回事,也不存在“不当得利”,您大概把一个复杂的过程简单化了。
是否属于轻伤,要根据司法鉴定确定。如果司法鉴定认定为轻伤,则乙方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否则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
直接去做司法鉴定,看看外伤和精神障碍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
轻微伤属于民事纠纷,轻伤就属于刑事案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