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和独生子女继承的问题

2024-12-14 0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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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如果您父母已经协议或诉讼离婚,所分得的个人财产,她享有独立的处分权利。如果以后她去世,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她现在的配偶是有继承权的,您也是有继承权的,但是他配偶的子女得看是否与您的母亲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您母亲立下遗嘱,应当根据遗嘱优先的原则,按遗嘱执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回答2:

独生子女,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
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在继承开始地点(即死亡人最后的住所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点的其他继承人和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
遗产的分割,是指共同继承人之间按照各继承人应继承份额分配遗产的行为。
继承开始,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即成为遗产。遗产为继承人以及其他有权取得遗产的人取得。若继承人为一人,并且也无其他遗产取得权人,则遗产即成为该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但若继承人为数人,即发生共同继承,遗产即为共同继承人共同所有,也就发生遗产共有。于此情形下,不仅对遗产的使用、处分须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决定,并且共同继承人间负连带责任,共同继承人就遗产的全部享有其应继份。因此,各个继承人要取得应由自己继承的具体遗产,就需对遗产进行分割。在继承人虽为一个,但有受遗赠人要求受领收受遗赠的财产时,也会发生遗产的分割。可见,遗产分割是有权取得遗产的继承人或者其他人将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化成为个人单独所有财产的必经程序。
在遗产分割时,首先应当正确确定遗产的范围,将遗产与他人的财产区分开。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有合伙关系的,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列入遗产。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分割,有遗嘱的应先执行遗嘱;无遗嘱的或者执行遗嘱有剩余财产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回答3: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财产处理的一种方式,给谁是她的权利(好像你自己的东西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你和你妈再婚的配偶及配偶子女都有继承权。

回答4:

若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执行;即使她在遗嘱中没写让你继承财产,那你也不能继承。

若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法律执行;若你妈过世后,有继承其遗产的人有你和她再婚的配偶及配偶子女。

回答5:

1、你爸爸和你妈妈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是分配给所有子女的,当然包括你,分配方式是按份分配。
2、如果你妈妈的遗嘱里明确提出不分配给你财产,你妈妈那份遗产你就没有。她再婚的配偶及配偶子女按遗嘱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