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还可以生一胎。(单独二胎开始了)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首先告诉你,计生委说得很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一对夫妻提提早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第二胎。什么条件下可以生育第二胎,一般由所在的省计划生育部门制定政策。但是我国一般省份都规定:再婚的,如果一方以前生育过一个子女,而另一方没有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生育一胎。如果如果一方以前生育过两个子女(也可能是一胎),而另一方没有生育过子女的,也不能生育子女。实实在在的讲这对于没有生育子女的一方有点不公平,因为实际计划生育是义务,但生育也是权利。但各省大部分都是这么规定的。除非你是少数民族的,可能会得到照顾。这样看来你属于超生了,只能认罚了。
当然可以了,生两个都行。是监护权给他们,抚养费还是有的给。养得起
可以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