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个厂上班快两个月了,家里有事要走了,辞职厂里不批准,工资一分不拿,是不是可以去劳动局告他,都要些

2024-11-12 22:02:0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您好,不知您现在是试用期还是已经转正?根据我国劳动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员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单位批准。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如果还没有写直接从第二步做起):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2:

可以去告他,干一天工作也是要给支付工资的。提供劳动事实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单,工装工号等可以证明你工作的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