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无协议的情况下,你们还贷部分,以及此部分的增值部分都是婚后财产,如果离婚是要按婚后财产进行分配的
婚后买房只要能证明首付是父母的,以后就算分手那拿钱的一方有一块,其余的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新婚姻法规定,首付款是谁出,房子就属于谁,然后像对方支付当时共同还款的本金,加利息,但是房屋的升职价值只属于产权人。尽量别离婚。反正对怒放的权益,不大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