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KTV属于公共娱乐场所,也是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另外,对于娱乐场所,依据1999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的规定,设立娱乐场所(指向公众开放的、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厅、游艺等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经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因此,对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时,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要求其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就是说,娱乐场所消防手续是办理工商执照的前置条件, 所以,无论多大面积,都必须办理消防手续。
清楚?愿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