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1日之前,由于传统原因,承认事实婚姻。但是之后,不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办了婚宴,生了孩子,住在一起,也只是同居。如果不想一起生活了,只要分开即可。不必办理离婚手续。
1、“现在的法律 是否承认事实婚姻”:现行的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属于同居行为,法律不予保护。1994年2月1日之前不领结婚证、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法律予以保护。
2、“双方的财产是否同法定婚姻一样处理?”:不可能,如果是法定婚姻,结婚后的财产在两人没有特殊约定时,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一人一半平分;
但如果是解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是谁取得的就归谁。如果同居一方在同居期间没有收入的,是不可能分到另一方同居期间财产的一半的,但法定婚姻的夫妻却可以分到一半;
同居期间的财产,只有无法确定是哪一方的财产,才会参照夫妻财产分配的办法来平分。
3、“法律上承认事实婚姻吗?还有没有这么一说?”:
(1) 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有可能承认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法律不再承认为事实婚姻、不予保护。
(2)在1994年2月1日同居的,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
您好,从1994年2月1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了。
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