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在路上5个人打我,轻微伤是寻衅滋事吗?

2025-01-02 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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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缘无故在路上5个人殴打他人,确实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我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回答2:

应该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包括以下行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r\n不构成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要求致人轻伤。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