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遗嘱之后去世的人,还有权继承财产吗?

2024-12-11 2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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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问题1:遗嘱中提到的二女儿按照遗嘱是不能获得财产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问题2和问题3:儿子去世在立遗嘱人之前,则属于儿子的这份财产按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不是直接分给儿媳、家孙。

3、问题4:法律依据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4、问题5: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但继承人放弃继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5、问题6:法律没有规定继承人必须知道遗嘱继承的具体内容,但是公民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并将遗嘱公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回答2:

1、老人留下遗嘱,对遗产做出了安排,已经明确将二女儿排除在外了,因此二女儿不能继承,二女儿的子女也不能代位继承。
2、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在被继承人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但是你所说的情况遗嘱继承,因此,老人的孙子不能代位继承。那老人留给儿子的那一份遗产如何处理呢?老人遗嘱中留给儿子的那一部分没有生效,那一部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老人有无配偶、父母你没有说清楚,如果有,他们与老人的七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是继承人,共同分割老人留给儿子的遗产。由于儿子、二女儿先于老人去世,因此儿子、二女儿的遗产份额由他们的子女代为继承。这里可以代位继承,是因为这里适用的是法定继承,而不是遗嘱继承。
3、代为继承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且没有辈数限制,如被继承人子女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都可以代位继承。而配偶不是代位继承人。但本案中,不能直接代位继承,只有在那一份遗产重新按法定继承处理时,才能代位继承。
4、不能这样推定。我国《继承法》对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处理,有明确规定,应适用法律规定。
5、如果部分继承人不按遗嘱处理,私自分割遗产,权利受到侵犯的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财产,并按照遗嘱处理。
6、上面已经提到,遗嘱中留给儿子的那一部分没有生效,那一部分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在这一部分遗产的法定继承中,孙子有权代位继承,因此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在遗产分配的过程中有知情权。如果孙子未满18岁,孙子的母亲有权代理其行使继承权,保护其继承权,因此也有权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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