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遗产继承人问题

2024-12-18 11:07: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个解答,一个提醒。
1.解答:遗嘱人设定遗嘱时,不需要征得别人的同意。如果想各方都满意,就是协议家产,而不是遗嘱设定了。遗嘱设定时,优先考虑公证遗嘱,也可以选择不公证遗嘱而由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作证。鉴于老人小脑萎缩,强烈建议去公证处设定这份遗嘱。协议家产的,可由你们家人一起心平气和的达成协议,最后由老人和你们所有子女一起签字。甚至也可考虑在达成协议后将该协议公证。
2.提醒:你文中没有谈及老房屋是否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当时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过世后则应将其中的一半财产认定为你母的遗产。你母的这份遗产在她过世时起就应该由你父、你们四子女(如果你母尚有父母的也参与继承,没有的可由你们分配)共同继承。现在你父的遗嘱绝不可将没有继承的那份遗产写在自己的遗嘱中,否则这部分将视为无效(严重的可导致全部无效)。不注意这点,以后你们四子女的争议可就大了。希望我的解答和提醒对你有所帮助。祝问题处理顺利。

回答2: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意识还清醒建议及时办理遗嘱公证处理

解答完毕,祝好运!

回答3:

按照老人的意愿,大片公证处公正就行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回答5:

1、四子女达成老人的赡养协议,房产归属、现金处理协议;2、刘某直接去公证处作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