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你提供的信息较为简单,不能作详实解答。谨作简单回答如下: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你公公是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而你一家三口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拆迁时,你公公签订拆迁协议 并无不妥。如果,拆迁政策规定,对户口在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权人有相应补偿,你一家三口才可能获得补偿。建议向当地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