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卖方说明事情的严重性,车辆不过户,出现违章还是原车主的。车辆不过户,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赔付。车辆不过户,原车主可以有权报失窃,买方可能就得不偿失车辆出现事故,原车主有连带责任。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您好!您这问题很严重的。如果您的车已经卖了,对方不肯过户,万一出什么事故,是要追究原车主的责任的。
本人给您个提议吧,跟车商说好,限他什么时候一起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一直不肯办理,那您就对他说,您就到车管所申请挂失注册车的档案,让车成为黑车,到时候他想上户都上不了。您只有用这个办法逼他的,明白吗?希望您尽快办妥,免得夜长梦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
第一,这个事情不用报警,不属于公安局的受案范围。
第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就转移所有权,过户登记只是对抗效力。当签订买卖合同并且把车交付给二手车商时,就已经不是车的所有权人了,车商是所有权人。之所以让登记,只是为了防止出卖人把车再卖给第三个人,登记保护的是买受人(车商),即就是过户登记的效力仅仅在于防止一车二卖。所以大可不必担心。
第三,只有在构成根本性违约时才能解除合同,也就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构不成根本性违约,也不可能解除合同,也就是说的不可能取消交易。所以这点也不必担心。
给卖方说明事情的严重性
车辆不过户,出现违章还是原车主的。
车辆不过户,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赔付。
车辆不过户,原车主可以有权报失窃,买方可能就得不偿失
车辆出现事故,原车主有连带责任。
若是还是不愿过户,只能是采取法律措施;
买了一部二手蓝牌翻斗车,商贩一直拖着各种理由没过户,快一年了,现在告诉我过不了户,我自己也买不了保险,现在买保险还要找二手车贩买,还要470元服务费,我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