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处房产,法院确定了几人的继承份额后,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分割吗?

2025-02-04 02:50: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能,法院已经进行遗产份额分割,这是不动产法院不可能进行实物分割,房产不管是出卖还是出租遗产份额跟着享有就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分析
法院经判决确认各继承人对遗产房屋的继承份额后,各当事人对涉案房屋形成了按份共有的法律关系。其次,确认之诉的判决不能作为申请执行的依据。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根据该规定,不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不能作为申请执行的依据。而本案判决内容系对各方当事人对讼争房屋所有权各自享有份额的确认,是确认之诉,而非给付之诉,不具有具体的给付内容,因此,不能以此为依据申请执行。 首先,确认之诉确立了各继承人之间就共有物之间的按份共有关系。如前所述,法院经判决确认各继承人对遗产房屋的继承份额后,各当事人对涉案房屋形成了按份共有的法律关系。 其次,可以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回答2:

可以。如果“确权”已判决,可另案起诉“析产”。物权法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供参考。

回答3:

不能,法院已经进行遗产份额分割,这是不动产法院不可能进行实物分割,房产不管是出卖还是出租遗产份额跟着享有就行。

回答4:

先确定法院第一次确定继承份额的诉讼是什么性质的诉讼,确权之诉?还是分割之诉?如果第一次是确权之诉,法院只给确定了遗产的继承比例,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再次提起分割之诉,要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第一次是分割之诉,第二次就不能重复起诉了

回答5:

一个人取得全部房产,按其他人的份额折成现金或其它等价物支付。不能协商的,再申请法院拍卖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