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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2、【违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2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3、【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4、【扣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2条第10项第1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十一)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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