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部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年终扣发业务提成的问题

2024-12-13 08:51: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劳动合同期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及时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依据以上规定,你已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且此劳动关系的调整适用《劳动合同法》,依据该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话,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
  1、各项社会保险是否足额缴纳,如未缴纳,你可以直接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自你09年上班第二个月起每个月支付二倍工资,直至你上班满一年的前一日。
  3、要求与对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请求可以选择最在利于自己的项目提出。至于你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用人单位也无权扣你已经完成的业务提成,除非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另有约定。

  材料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来准备,相关有利于自己的材料越多越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http://hi.baidu.com/lzhlawyer/blog/category/%C0%CD%B6%AF%C9%E7%B1%A3

回答2:

要看你原先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原先的合同来,另外公司没有和你签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

回答3:

1.你的情况不是从入职开始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后没有续签,按照司法解释,这种情况视为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相当于是有合同的,所以不适用双倍工资的规定。
2.业务提成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是有效的,你辞职扣提成也在情理之中。

回答4: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不付加班费、扣发年终奖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