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因服役期满或战争结束而解除军职。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志愿兵和部分干部退出现役,回参军地区参加生产或工作。这类退出现役的军人称复员军人。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武装力量。1927年8月1日开始建军,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称中国工农红军,抗日战争时期称八路军和新四军,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
②当兵在当代中国是指服兵役。全民兵役,一大部分入伍,进行服役,时间为两年;另一部分通过体校、警校、各种车队、街舞队、篮球体能技术训练社、耐力生存与拓展训练探险、集体负重训练、CS团队训练社等训练方式来进行为期六个月到一年的军事化训练,时间为六个月至一年左右。
复员:军人因服役期满或战争结束而解除军职。
中文名:复员
军 人:因服役期满或战争结束而解除军职
退出现役:回参军地区参加生产或工作
复员军人:回参军地区后进行妥善安置
简介
1:武装力量和政治、经济、文化等部门从战时状态转入平时状态。
2:军人因服役期满或战争结束而解除军职。
正文
①战争结束后,国家的武装力量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由战时状态转入平时状态。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志愿兵和部分干部退出现役,回参军地区参加生产或工作。这类退出现役的军人称复员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于1950年 6月30日颁发了《关于人民解放军复员工作的决定》,并成立中央复员委员会,由周恩来任主任、聂荣臻任副主任,领导全国的复员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的各级机关,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承办复员工作。复员前,由军队负责进行思想教育和培养训练;离队时,办理复员手续,发给生产资助金和复员证。复员军人回参军地区后,由地方政府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
意思就是:原来叫民,后来去从军,叫兵,再后来不当兵了(退伍),又返回原来的民了——这个就叫复原。
复原就是从你部队退下来回归原来的生活
就是退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