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电在1元-----1.1元之间。
发改委20日起上调非民用电价 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中国自2004年以来历次调整电价一览表:
2004年1月1日: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统一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提高每千瓦时(度)0.7分钱.
2005年5月1日: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
2006年6月30日:调整华北、南方、华中、华东、东北和西北电网的上网电价.
2007年7月1日: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电网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8元和0.297元(不含脱硫加价).
2007年10月1日:上调东北电网内部分电厂的上网和输电价格.
2007年12月:采取分步降价或转让部分发电量指标方式,下调吉林、湖北等八省(区、市)统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
2008年7月1日: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钱.
2008年8月20日: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2009年11月20日:全国非民用电价每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居民电价改革最快明年推出 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中新网11月19日电国家发改委今日宣布,自本月20日起上调非民用电价,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最快明年一季度推出,调价影响有限。
国家发改委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居民用电此次暂不调整。
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最快明年一季度推出,调价影响有限,不会产生通货膨胀。据悉,阶梯式电价方案,居民用电将进行分档定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此促进节约用电。
发改委:电价上调2.8分 居民用电改革拟分三档
中广网北京11月19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消息,对全国电价做出统一调整,沿海发达省份电价下调,而产煤大省则电价上调,有升有降。据悉,本次调整并不针对居民用电,但民用电价将最快在明年一季度起做出阶梯式调整。
发改委官员介绍,此次调价的主要内容为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但对各地区、各行业用电价格水平的调整有一定差异。受当地电网企业普遍亏损影响,陕西、山西、甘肃等十大产煤省、市(地区)将上调上网电价,改变企业严重亏损局面,价格浮动在每千瓦时上调0.2-1.5分钱。而沿海省、市(地区)供电企业盈利良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因此拟下调电价每千瓦时0.3-0.9分钱。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对销售电价的结构也做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一是在全国仅剩的内蒙古东部电网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全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增加到了20个,其余省份也缩小了城乡各类用电的电价差,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二是2/3的省份实现了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以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发展。三是适当调整了各电压等级差价,以更好地体现公平负担成本的原则。
商品房不等于商业房,商业房电价1块多,商品房如果属民建类,且没有用作商业活动,应执行居民电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