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员工办理社保,申请离职后(但未离开公司)是否可以要求补办?这样离职还能拿到什么赔偿?

2025-01-02 15:05: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的问题太多,看的我比较眼花。那我就一个一个来答,希望对你有些帮助。
  1、正式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应该在一个月内放人,如果一直不放你又心甘情愿去工作,那么公司认为你可离可不离就拖你了。不如你直接跟上司说家中要摆喜酒要么请假1一个月要么立马放你走,你已经提前交辞呈了不要再挽留了。
  2、国家是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公司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的你都可以去劳动仲裁告公司的。另外加班费和加班时间问题,你可以凭借劳动合同的内容来判断是否违法,最好有工资条为依据这样告公司的理由充足。
  3、社保似乎不能折现的,只能要求公司补交或者让劳动局罚公司的款,具体你要看当地劳动局什么态度了。
  4、续签劳动合同的事情跟你说的那个因不签劳动合同赔偿经济补偿金是两种概念,处罚的条款用错了。凡是公司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才要罚款,续签意味着劳动合同有效时限到了,这个时候公司有权利不再签你,你也有权不再跟公司续签,这个是双方的。
  5、你可以拿公司未办理社保侵犯你的劳动权益为由辞职的,这个绝对是公司的责任,你若跟他理论他不敢留你了。
  6、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当地劳动局网站有规定的,一般国家规定假如是固定上班的话都是每天8小时,每周五天,上六天的要给加班工资的。这个你如果有证据可以高公司,让公司补偿所有的加班费。假如你的合同上写的是按计件或者非固定工时的那么久不适用8小时五天工作制了。
  7、病假假如在公司的规定时间内不该被扣工资,是带薪休假的,医疗费嘛你不是工伤没得补回了,病假工资可以要求补回来。
  8、材料,你应该有合同、工资条、厂牌或者花名册、离职申请表(我离职都是复印的)、病假的病例本(有日期和医生签字的),其他的你要问劳动局了。
  虽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上面是行得通的,但是现实中有很多证据可能你是没有的,可以的话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毕竟有经验的不同。另外跑政府部门不要怕麻烦,记得要坚持,宁波有个人很厉害每次跟企业打官司都是用的企业未与他签合同不办社保的理由,结果打了5次官司5次全赢了。
  如果不怕麻烦就去劳动局仲裁吧,假如想马上逃离这个地方,赶紧找机会跟上司谈谈,趁早走人,个人缴城镇居民保险也是可以的,不用非挂在企业这颗树上挂死了。

回答2:

简单点告诉你,你到当地的劳动局主张权利,你可以主张赔偿,理由就是没给你上保险!肯定能赢。前提是你的老板在劳动部门的关系不硬!

回答3: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该条规定实际上确认了劳动者合法的自主辞职权。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构成违约,则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关于服务期的约定)。

回答4:

楼上的很专业!赞!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