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医疗保险适用于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失业、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的深户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员工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你的情形应该属于“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单位缴纳4.5%,个人缴纳2%,而住院医疗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2%,这说明你单位为你参加了原深圳户籍员工才缴纳的综合医疗保险。
对的,这很正常,是不允许随便更改的。
是这样的,本地户口,医保就是住院,而非本地户口,医保就是综合类。
如果说想进行更改,就需要更改户口的性质之后,再向参保地医疗管理中心书面申请才可以。